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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p one:台方須先在台灣辦理英文版單身証並驗證。
1.本人攜帶身分證及護照至地方戶政事務所申請英文版戶籍謄本
申請5份(6個工作天內核發)-- 全戶與個人的價格不同
2.攜帶身分證、印章、護照和申請到的5份英文戶籍謄本,
到地方法院或是民間公證人事務所
到地方法院或是民間公證人事務所
申請英文版單身証,並由其公證處人員公證,
公證處會要求存檔1份,4份當天領,NT 750。
3.將已公證的英文單身証及身分證正本及影印本一份,
到台灣外交部驗證,
到台灣外交部驗證,
外交部會要求一份影本存檔,須填寫申請文件驗證表格。
(份數依自己需求,基本上只會用到一份,可多申請一份)
2個工作天,NT 400 (乙份)。
速件:隔天領件,NT 600 (乙份)。
4.將文件帶到台灣的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驗證,
其會要求一份影本存檔,隔天下午即可領件,免費。
(PS.可以準備回郵信封和郵票,
請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的員工幫忙寄信給你,
請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的員工幫忙寄信給你,
就不必再跑一趟拿資料)
台方單身證明就此辦妥,接下來就要前往馬來西亞辦理啦~
待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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